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教学管理工作,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 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管理、教师培养和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结合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教学督导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督导是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应坚持 “以人为本及督导与提高、督察与反馈、督导与服务相结合”的 原则,对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内部教育教学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反馈、咨询与指导,以达到“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促进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的目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体系,以“分级管 理、分工负责、协同监控”为原则,实现教学质量各环节的逐级 监控。
第四条 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教学督导团和督导 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导办”);督导办设在评估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二级学院(部)成立教学督导组,由各学院(部) 负责日常管理。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教学督导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 督导员聘任条件和方法
第六条 督导员聘任条件
(一)熟悉国家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教学管理规范,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
(二)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或在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或教学行政管理人员。
(三)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或本科教学经历。
(四)身体健康,能完成教学督导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年 龄一般不超过 68 岁。
第七条 督导员聘任方法
(一)校级教学督导员采用校内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由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负责遴选,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评估处下文聘任。
(二)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聘用,由各学院(部) 自行聘任管理,报评估处备案。
(三)教学督导员的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在聘期 内,督导员因健康或其他原因可提前 3 个月提出解聘申请。对不 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有权解聘。原则上不能同时担任校级教 学督导员和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员。
第四章 督导员工作职责和权利
第八条 校级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一)对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学院、部)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评价和提出意见;
(二)平均每周固定工作时间不少于 8 个学时,其中听课时间平均不少于 4 个学时。听课后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领导或授课教师反馈信息,填写督导活动记录,并帮助、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
(三)定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考试、实 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档案等专项检查工作;
(四)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和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根据教 学检查的情况,对教学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专业设置等 工作提出建议。对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的学风教风建设、教学管理体制、课程设 置、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室构建等做好咨询和建 议工作。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差错、事故等教师违纪现象及时 向相关部门及有关二级学院(部)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六)定期开展督导工作总结,对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 学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七)做好其它与教学质量监控有关的工作。
第九条 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可参照校级教 学督导员工作职责确定。
第十条 教学督导员的权利
(一)可受邀列席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学院)和被督导单位教学方面的相关会议。
(二)根据督导工作需要,可要求被督导单位提供与督导有关的文件,汇报相关工作;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研究。
(三)对违反方针、政策、法规的行为,督导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督导员对被督导的教学单位或教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要求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必要时可申请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进行复查。
第五章 督导的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一)根据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学院)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各项工作材料。教学督导团每学期第 1周提交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最后1周完成工作总结,并书面汇报教学督导团工作情况。学期间,教学督导团由团长组织每月1次的工作例会,通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二)及时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并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的问题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改进提高。
(三)按要求参加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有关教学工作、教学督导工作的会议及相关活动。
第十二条 教学督导反馈形式
(一)教学督导反馈形式分为口头反馈和书面反馈。
(二)在课堂教学检查中对于基本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具有较强的知识掌握与驾驭能力,教学态度严谨认真,并对教学过程具有较强的管理与控制能力,能够基本完成教学目标的教师,可采取课间交流、直接对话的口头反馈形式。
(三)对于在课堂教学中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学生反映较大需要进一步采取集中听课、分析讨论等形式改进教学效果的教师,或是在教学督导中,发现的教学管理或教学环境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解决的,可采取书面反馈的形式。
(四)督导员书面反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由评估处编排、备案,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回复意见提交至督导办。
第六章 教学督导信息反馈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信息反馈
(一)评估处及时将督导团教学督导情况向分管教九州体育官网登录入口领导汇报,并向各教学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二)对教学督导团反映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相关教学单位接到评估处信息反馈后,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集体听课并作出评价,与教师分析影响教学效果的诸因素,制定可行的教学效果提升计划,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单位和教师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评估处负责解释。